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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至11月期间,通过向省史志办、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市社科联等单位广泛征求意见,由市府领导和市府办领导审定,制定《中山市地方志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全文如下:

 

 

中山市地方志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修改稿)

 

为加强我市地情研究,收集、整理地情资料,开发利用地情资源,发展地方志事业,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我市地方志事业现状和发展远景,制定“十一五”规划。

一、发展基础

1985年4月,我市成立中山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正科级建制,编制6人,现有在职人员5人(含工勤人员1人)。市地方志办公室主要开展《中山市志》、《中山年鉴》、专业志、部门志、镇区志及其他地情书籍的编纂出版工作。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市地方志工作已取得丰富的成果,形成顺畅、高效的工作机制。

(一)1997年出版了第一部《中山市志》。2002年8月,我市启动了第二届修志,落实了承修单位,至2005年收集整理修志资料2000多万字,已具备编纂第二部《中山市志(1979~2005)》的基础。

(二)2004年12月出版省内首部人物专志系列书刊,包括约104万字的《孙中山志》及其电子光盘,和刊录孙中山原版历史照片530幅及相关背景图片资料共1270幅的《孙中山图典》。

(三)全市编纂出版部门志和镇区志36部,约1000万字。已收集专业志、部门志、镇区志、村(社)和企业志等修志资料2000多万字。

(四)从1998年起,编纂出版了8部《中山年鉴》,共632万字。

(五)制作出版《中山年鉴》、《中山百科》、《孙中山志》等电子光盘6张,共1928万字。

(六)编纂出版了28万字的地情书刊《香山设县850年》。

(七)全市有137个单位承担市志和年鉴的编纂任务,超200人参与编纂工作。地方志工作已成为我市直属单位和镇区年度日常工作和任务,各承修单位建立了有领导分管和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全市地方志(鉴)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开展。

二、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部门组织实施”的工作体制,运用现代科学理论和方法,全面真实地记述当地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编纂地方志应继承我国历代修志优良传统,贯彻存真求实的方针,坚持改革创新,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编纂地方志应延续不断,根据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的工作规定和省地方史志办公室的工作安排,不断地积累地情资料,编纂出版具有“资政、存史、教化”功能,观点正确,资料真实可靠,体例完备严谨,篇目结构合理,内容充实深刻,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的地情书刊及直观形象的地情电子读物。要组织和推动全社会开展读志活动,充分开发利用地情资源,运用计算机技术、数码通讯技术和网络技术等建立方志地情资料库,逐步实现地情信息网络化。

三、目标和任务

在“十一五”期间,中山市地方志工作主要是完成第二届地方志编修,抓好地情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编纂出版具有时代精神和地方特色的地情书刊,运用多媒体技术编辑制作地情资料电子光盘,参与省地情信息库异地登录试点建设,创建中山地情信息网站,开发利用地情信息,开展地情调研,为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提供地情参考,为社会提供地情信息服务。“十一五”规划期间,主要完成如下任务:

(一)编纂出版约100万字的《中山市志(1979~2005)》。本届修志始于2002年8月,至2007年12月完成。

(二)编纂出版人物志。2010年前编纂出版人物专志《郑观应志》人物专志,规划字数为80万字。

(三)编纂出版部门志、镇区志和村(社)志。2010年前,出版《侨务志》、《民政志》、《公安志》、《旅游志》、《科技志》、《供销社志》、《水利志》、《共青团志》、《工商志》、《国土资源志》、《气象志》、《检察志》、《党校志》等专业志和部门志;除沙溪镇和黄圃镇外,其余22个镇区均出版镇区志;出版港口镇民主村、西区长洲村、南朗镇翠亨村和南朗村及涌口村等村志。专业志、部门志、镇区志每部规划40~100万字,村(社)志每部规划15~30万字。

(四)按年度编纂出版5部《中山年鉴》。每部规划50万字,每两年制作一辑电子光盘。

(五)建设中山地情资料数据库。将第二届修志资料汇编和编纂出版的志书、年鉴等地情资料录入计算机,建成2000万字以上的地情资料数据库。

(六)继续办好中山地情信息网页。定期更新“中山政府之窗”中的“中山地情资料网”网页,录载《中山概况》、《中山百科》、《中山市志》(1997年版)、《中山年鉴》、《中山大事记》等资料。

(七)开展地情研究和宣传。2008年前以编纂出版志书为中心工作,2009年与宣传部、文化局等单位联合举办中山地情知识宣传活动,2010年举办中山地方志成果展览。每年为市委、市政府提出一项以上的地情议案,为市领导行政决策提供参考。开展读志用志活动,加大对地情资料的宣传,丰富市民的地情知识,增强市民爱国家、爱家乡的观念。为全市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提供地情咨询服务,提高地情资料的使用效率。

(八)创建方志室。在新迁办公楼层内开设方志阅览室,约50平方米。主要收藏全国地方志、年鉴及其他地情书籍,收集中山重要文献资料,配备计算机检索,为咨询者提供阅览、复制等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继续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的地方志工作领导体制。各级政府和部门单位切实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设一名主要领导分管方志、年鉴工作,把地方志工作纳入政府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部门单位的任务之中,做到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队伍到位、条件到位。

(二)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地方志队伍。各镇区和市直各有关单位配备一名人员负责方志、年鉴资料收集和撰稿工作。建立和完善志鉴编纂业务培训制度,定期、按需要进行集中、分片、定点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

(三)保障地方志事业经费投入。地方志工作经费与事业发展经费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地方志工作和事业发展的需要。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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