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 关闭
您当前所在位置:政府之窗>>地情信息>>志鉴动态>>正文

关于全市第二届修志工作情况的通报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粤府办〔2002〕9号《关于开展第二届新方志编修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于2002年8月正式启动第二届新方志的编修工作。第二届修志工作量大,完成时间紧,质量要求高,任务艰巨。为各修志单位及时掌握全市修志情况,加快本届修志工作进度,现通报全市修志工作情况,并明确现阶段的工作要求。

一、全市修志工作进展情况

本届修志主要任务是,2007年编纂出版《中山市志(1979~2005)》, 2010年前编纂出版镇区志22部(不含已编纂首部镇志的沙溪、黄圃两镇)、部门志13部。同时鼓励编修村(居)委会志、企业志。目前全市第二届修志工作进展基本顺利,成绩较显著。

(一)各级领导重视,把修志工作摆上议事日程

我市启动第二届修志工作后,各单位领导非常重视,把编修地方志作为加快发展我市文化事业来抓,制定了修志计划,作了动员部署,成立了机构,明确分管领导,配备专兼职人员,安排办公场所,配置办公设备,使全市的修志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按计划有序开展。中山军分区、市纪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水利局、市供销社、市保密局、五桂山镇、三乡镇、港口镇、大涌镇、小榄镇、东升镇、东凤镇、南朗镇、古镇镇等单位的领导,经常检查督促,过问修志情况,关心修志人员,亲自解决修志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中山市志(1979~2005)》(以下简称“市志”)编修情况

1.市志资料汇编情况。本届修志全市共137个承修单位,2004年全部完成了1979~2000年的资料汇编共1700万字。市政府决定市志下限至2005年之后,目前各单位正在积极收集、整理后5年的资料,50%以上的单位基本完成资料汇编。

2.市志初稿著述情况。今年下半年开始,各承修单位陆续进入编写市志初稿阶段,总体看,进展情况较顺利。其中,市水利局、国土局、发展与计划局、致公党市委会、城市执法局、对台办、五桂山镇、横栏镇等已交市志初稿,稿件质量基本符合要求。工作进度较快的市属单位有:市人大办、农业局、科技局、工商局、物价局。基本完成或接近完成初稿的有小榄镇、南朗镇、港口镇等8镇,正在编写,年底可按时交稿的有12个镇区,未开始写初稿的有1镇1区。

(三)部门志、镇区志编修情况

按规划,本届修志共编修部门志13部、镇区志22部。目前,大部分单位修志工作进展较顺利,成绩也较好,但发展不够平衡,有的单位修志工作停滞,有的单位尚未启动这项工作。编纂进度较快的单位有:中山军分区、水利局、国土局、公安局、供销合作联社、小榄镇、东升镇、古镇镇、东凤镇、南头镇、三角镇、阜沙镇、民众镇、港口镇、大涌镇、横栏镇、南朗镇、五桂山镇、三乡镇。上述单位有的已完成初稿,有的开始编写初稿。其中,《小榄镇志》、《东升镇志》已完成第一稿,《板芙镇志》于2004年基本形成了初稿的雏形。

(四)村级修志填补了我市村志的空白

本届修志,虽然没有当作任务规定编修村志,但部分村委会为全面、翔实记载村的历史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后人留下一笔珍贵的文化财产,乘本届修志的大好时机,决定编修村志。今年6月,南朗镇崖口村编纂出版了20万字150幅照片的《崖口村志》,成为我市历史上第一部村志。港口镇民主村,西区长洲村,南朗翠亨村、南朗村、涌口村等5条村正在编修本村村志,现已进入收集资料阶段。另外,部分村(居)委会,也在策划编修出版村志。

目前,我市形成了市、部门和镇区、村三级修志的可喜局面,全市出现了从上到下的修志热潮,开创了我市历朝历届多层次修志的记录。主要原因有:一是各级领导充分认识到修志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措施落实,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的保障比较充分。二是各单位互相支持、密切配合。修志需要查找大量的各方面的资料,在收集资料中各有关单位都给予支持和配合,特别是到市档案馆、统计局、市图书馆等单位查找修志资料的人较多,这些单位做到热情接待,为查阅单位提供方便。据统计,2003年以来,仅市档案馆借出的档案达2231卷,查找资料1420人次,调阅档案达8878卷,影印档案资料共11883页。三是全市修志人员努力拼搏,乐于奉献。本届修志,大多数单位都配备了专职或兼职人员,各镇区及部分市属单位还聘请了一批退休教师和干部。全体修志人员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后代负责的高度责任感,不辞劳苦,克服各种困难,忘我工作,默默奉献,一丝不苟地收集资料和著述,推动了全市修志工作的深入发展。

二、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总体看,我市修志工作进展基本顺利,但由于种种原因,仍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

(一)个别单位对修志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修志作为政府行为去落实,没有建立正常的修志工作机制和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而强调客观原因多。少数单位的领导对修志工作少过问,修志工作断断续续,进度相当缓慢,甚至中断。

(二)少数单位在修志人员变动后,没有及时调整补充人员,造成修志工作中断。

(三)有的单位修志工作兼职人员忙于日常工作,难于集中时间和精力修志,工作进度和质量受到较大影响。

(四)一些修志人员没有很好地掌握修志要领,对修志业务不熟悉,编写的志稿基本上是浓缩的资料汇编,欠缺或较少归纳出事业发展的历程和规律,达不到志书的资料性著述的要求。

(五)大多数单位反映1979~1985年的文字资料缺乏,现有人力难以在短期内进行收集。

三、下一阶段修志工作要求

经过三年多的努力,各承修单位基本完成了修志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现已转入编写志稿阶段,进入修志工作的关键时期。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府办〔2003〕56号《关于做好第二届新方志编修工作的通知》和中府〔2004〕18号《关于加快我市地方志事业发展的意见》精神,高度重视,把修志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文化建设事业来抓,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届修志任务。

(二)要明确修志任务和修志要求,按进度做好各阶段的修志工作。编修镇区(村)志、部门志的单位,在完成市志编写任务后,抓紧做好镇区(村)志、部门志的编修。各承修单位的志稿,经本单位严格审核后,及时送市地方志办公室审核。

(三)志书是我市重要的地情书,具有很高的资政、存史和教育价值。各承修单位和修志人员要以对历史负责、对后人负责的态度,全面收集资料,客观、准确地记述我市改革开放的历程和经验教训,严把史实、数据、文字关,编写高质量的志稿。

(四)按修志规划,各承修单位在2005年12月前完成《中山市志(1979~2005)》承修章节的编写任务,并送市地方志办公室审核。承修任务较重的单位,经市府办同意后可延至2006年4月交稿。

(五)各单位将2001~2005年的资料汇入原1979~2000年的资料汇编中,并作进一步补充完善和校核,按中府办函〔2005〕95号文的规定,在2006年10月前上交市志办审核、存档。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一月十日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