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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编修地方志在中国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是中华民族优良的文化传统。从东汉起,今广东地区便有地方志一类的书出现,及宋可考者有101种。广东专修地方志书起自宋代。元代有14种,明代有224种,清代有370多种,民国时期有49种。《广东通志》的编修自明代起,曾纂修过8次。现存《广东通志》6部,其中明代3部、清代3部。最后一部为清道光二年(1822年)阮元主修。民国时期曾两次编修省通志,皆有始无终,只留下“未成稿”,没有印刷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修志工作。1950年以后,广东各地有关部门重视旧志书征集、整理和新志书的编修工作。1958年冬至1963年,广东68个县(市),先后有48个县(市)成立了修志机构,组织编修新志书,有17部县(市)志写成初稿,其中有的已在内部发行。1959年,由广东省委宣传部组织编修了一部《伟大祖国的广东》(初稿),但在“左”倾错误的干扰下,广东各地修志工作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不久半途而废。

  1979年,斗门县率先重修县志,并于1980年内部出版了《斗门县志》。接着,琼海县、临高县、龙门县、连县、新兴县等也较早地开展了修志工作。

  80年代,国家把编纂地方志列为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工程,1983年4月成立了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国务院把编修社会主义新方志工作正式纳入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1984年3月17日,中共广东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广东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1992年3月改称广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广东省志》、《当代中国的广东》(全书118万字,已于1991年12月出版发行)的编纂和对全省编修新地方志进行规划、指导、审查及出版工作。1984年12月17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对编修《广东省志》的指导思想、原则及修志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作了相应的规定,并对各分志的编修进行分工。自此,省直单位、各大专院校、中央驻穗单位及省军区共110多个单位开始了编修《广东省志》各分志的工作。

  按规划,《广东省志》由概述、大事记、专业分志和附录组成,共2000万字左右,各分志单独出版。全书以建国后的历史与现状为主体内容,特别注重反映改革开放后广东的新面貌。这是一部卷帙浩繁的地情资料著作,是认识广东、建设广东的不可缺少的参考材料,也是进行省情教育、爱乡爱国教育的一部生动翔实的教材。

  《广东省志》各分志将从1993年开始陆续出版问世。这是广东文化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是广东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硕果。广东是祖国的南大门,是一个很有特色的省份。改革开放以后,广东省的经济建设取得辉煌的成就,举世瞩目。《广东省志》的编纂,将服务当代,惠及后世,意义深远。《广东省志》得以陆续出版,离不开有关编修单位党委、领导的关心和支持,离不开全体地方志工作者的不懈努力;祖籍广东的侨胞、港澳台同胞在提供资料等方面也给予不少帮助,谨此致谢。

广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

199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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